一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“推优”)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;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。团支部要认真做好“推优”工作。使之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;
二、推优工作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。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,应从团员中发展,如果不是团员,应先入团;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;
三、推优对象条件:
1、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团员(团干不受此年龄限制)本人已正式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。
2、拥护党的纲领,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,在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成绩,出色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。
四、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:
1、召开团员大会,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,团员进行民主评议,提出推荐对象。
2、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,讨论确定推荐名单,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,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。
3、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,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。
4、团支部(总支部)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,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。
五、团支推荐优秀团员入党,一般每年推荐一次,也可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;
六、认真搞好党团衔接,团支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,在确定推荐对象时,应事先征求有关党组织意见,认真听取党组织的建议,力求使团支部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工作协调起来。